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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第67章 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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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因纳斯闻言,猛地抬手甩开他的手,大声吼道:“为什么要用驯服形容她?我没有想过要驯服她,我只是喜欢她,有错吗?”

不知道是那句话刺激到他,他竟然有了勇气对他大声说话,他还没来得及高兴自己这个唯唯诺诺的弟弟终于学会反抗,就听到他指着自己道:

“我知道了,你想和我争对不对?我知道,我没有你强大,没有你成熟,没有你有魅力,但是我不会因此放弃博得白同学的喜欢,你……”

“斐因纳斯,我没有这个想法,你……”安米乌斯见他这样激动,正要劝,他推了自己一把,“我不想听你解释!”

说完,他就转身向森林里走去。

看着他跑远,安米乌斯想去追,身后传来制止的声音,“别追了,让他冷静一下。”

安米乌斯扭头,看到了抱着手臂的伊莎贝拉。

她正冷脸看着斐因纳斯远去的背影,叹了一口气道:“这孩子,从小就天真,你一个劲儿跟他讲道理,他不会听进心里。”

她收回目光,看向不远处的帐篷,道:“当务之急是找出问题的原因,劝说斐因纳斯这件事,日后再说。”

安米乌斯闻言,抿着唇,道:“可白亦宁很聪明,又将问题抛给了我们。她摆明了故意挑衅我们之间的关系。”

“是啊,她很聪明,但凡她看起来好忽悠一点,我就直接把她带回血族了。”伊莎贝拉冷不丁冒出来这么一句扫兴的话。

安米乌斯听了,皱眉不悦地道:“姑姑,你不会真的……”

见他慌了,伊莎贝拉忙笑着摆手安抚道:“放心吧,开个玩笑。”

“她很可爱,也很迷人,身上的香味很吸引我,确实让我难以抗拒,但还不至于让我彻底失去理智。毕竟所谓的命定之人,不过是个好喝的血包而已。她这么难搞,想喝到她的血,难啊!”

伊莎贝拉边说边摇头,语气带着浓浓的惋惜。

斐因纳斯还小,不知道命定之人的具体情况,但她和安米乌斯活了这么多年,了解的事更多也更深刻。

血族的命定之人,在不明真相的血族眼中,是个流传悠久且梦幻美好的童话。

血族吸食血液为生,普通的血液只是用作饱腹,并无其他效果。

但不知何时,也不知是哪位血族,猛然发现,某类人族或者其他种族的血液很好喝且如同一种神药一般,能让自己的身体和魔力都变强。

于是,为了能够喝到对方的血,便想以一种合理合法不让人排斥的方式“哄骗”对方心甘情愿。

起初给点好处就行,后面对方不满足于此,便只能给别的东西,金钱,权利,魔法……如果通通都没用,那只能用强?

可是,这很容易两败俱伤,不屈服者还会紫砂。

慢慢的,血族想到一个办法,与对方订立契约,分享血族寿命和力量,也就是说,虽然喝了对方的血,但不白喝,可以共享收获到的成果。

这种互惠互利的事,比普通的物质更有诱惑力,对方乐意接受。

于是,血族将订立契约的行为称为举行初拥仪式,那个好喝的血包也被美化为血族的命定之人。

大部分血族一生都找不到所谓的命定之人,因为它不仅稀少,且还要看血族能否驯服它。

没错,用的是驯服这个词。

命定之人看似很好,但终究只是一个血包,需要的时候用,不需要的时候丢,偏偏血包有自我意识,会生二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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