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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第36章 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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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佩珀无奈地掏出手机,找出那个号码,在拨通前她问:“我要说什么。”

“随便你,想到什么说什么,来点即兴发挥,你最擅长的。”托尼无所谓道。

“那是你擅长的!”佩珀说,最后只能认命,“好吧。”

她拨通了那个号码。

托尼放下酒杯,他举起桌上的平板和佩珀的手机碰了一下,两个不同的设备连接了起来。

托尼盯着自己面前屏幕,上面随时准备锁定号码的定位。

等待的时间格外得久,在佩珀都准备留言的时候,电话被接通了,还出现了一道不是很明显的噪音。

听见这声的托尼眼睛眯起,噪音出现的前后,定位也跟着变化了。

从布朗克斯跳到了曼哈顿。

佩珀轻咳开口:“你好,是罗什弗罗斯特吗。”

对面声音传来,有些闷,像呆在封闭空间里:“是我,波兹小姐,请问有什么事吗。”

刚坐上电梯的诺斯按照神盾局特工发来的短信回复道。

那部手机被他扔在家里没有带过来,诺斯只带着执行任务的联络机,所以神盾局用了点科技手段把这通打来的电话转接了。

既然都有这个科技手段为什么不直接模拟他的声音替他接呢,诺斯想道。

诺斯念着新来的短信,接着回答电话那头的问题:“工作?感谢你的关心,我已经找到了。”

这一通电话,至少有四个人在听。一边忙着入侵,一边忙着反入侵。

……

约翰吉尔曼最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,是的,新朋友。

一个陌生又遥远的词汇,在八岁之前约翰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交朋友的感觉。

他不会把约翰孤零零关进房间里,不会把约翰赶进焚烧炉,也不会把约翰锁进真空装置里,更不会用看怪物的眼神注视着约翰。

他叫诺斯艾斯伯思,但周围的人都叫他弗罗斯特,约翰并不在意这点。

这就像其他人都叫他实验体,而诺斯艾斯伯思只叫他约翰一样。朋友对彼此来说就是不同的。

这位朋友是约翰见过最特别的人。

他的头发比研究人员桌上台灯散发出来的光还浅,他的眼睛比研究人员手上蓝色钢笔还浅。

他身上的颜色很淡。比不上约翰身边能看见的任何东西。

可他总会携带一些与自己相悖的色彩。

有时候是艳红毛绒的帽子,有时候是深棕外壳的水杯,有时候是军绿厚重的大衣。

约翰喜欢他携带的那些颜色。

艳红的帽子掀开是黑色的巧克力,深棕色的水杯拧开是黄色的薯条,而军绿色大衣里会藏着一本汇聚世界上所有颜色的漫画书。

认识诺斯艾斯伯思后,约翰才觉得那些研究人员说的没错??待在这里是为了他好。

如果他没待在这里,他就不会认识诺斯,他就不知道巧克力是苦的,不知道薯条是脆的,不知道漫画书里面的内容会有这么精彩。

约翰想着擦了擦漫画页面上的血液,这是上次研究人员要抢漫画书,他动手阻止留下的。

不管怎么擦都擦不掉,真是让人生气。

今天朋友迟到了,他就只能再看一遍漫画书了。

约翰才翻到一半,门就被人打开了。

“约翰。”

他的声音总比人先到。

约翰丢下上一秒还视若珍宝的漫画书,他从床上站起看向靠在门口的诺斯,埋怨道:“你迟到了。”

诺斯双手插在兜里:“接了个电话,下次不会了。”

约翰没多问,对他来说诺斯来了就行。

“你怎么不进来?”约翰盯着还站在门口的诺斯说道。

终于等约翰问这句话的诺斯将自己插在兜里的手拿出来。

他张开手向约翰展示手里的东西??是两枚圆环。

圆环通体紫黑色,带着特殊的金属质感,有种冰冷又危险的错觉。

“可能是因为我要带你出去玩的原因吧。”诺斯道。

“出去玩?我可以出去吗?!”约翰眼睛睁得圆溜溜的,不相信道。

可能是出去这个词他只在书上读过吧,这还是诺斯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见他露出这种的表情。

诺斯轻轻嗯了一声,没有接着站在门口,他走到约翰身边蹲下将圆环打开扣在他的脚腕上。

紫黑色的圆环自动合并收缩,紧贴着约翰的皮肤。

诺斯替约翰戴好就将另一个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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